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9690000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1-2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配合祖父母「育孫假」政策。提案主張公務人員育孫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得選擇全額負擔並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使該段年資得以併計。
能幫助到什麼
可使申請育孫留職停薪的公務人員,在退撫基金的年資與權益上不致中斷。屬鼓勵生育的配套措施之一。
主要影響對象
公務人員及其家庭、退撫基金制度、人事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條,增訂育孫留職停薪期間得選擇全額自費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並併計年資;詳細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育孫假可減輕公務人員家庭育兒負擔、保障退撫年資;疑慮:育孫假制度的必要性、適用要件與對退撫基金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與私校、公教保險的育孫假修法屬同一系列,建議一併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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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11-29
交付審查2024-11-29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廖偉翔等18人,鑑於我國為超低生育率國家之一,少子化問題嚴重,政府應起帶頭作用,營造良好環境,積極鼓勵生育。故前已提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有關祖父母可申請留職停薪之「育孫假」政策規定,盼減輕公務人員家庭育兒負擔,增加生育意願。配合該法修正草案之提出,使公務人員育孫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得選擇全額負擔並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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