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制定全新的「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設立專責機構負責國家語言的普查機制、語言資料庫建置與定期調查等業務。提案理由是國家語言發展法已上路,相關業務專業性高,需專責單位推動瀕危語言的傳承、復振與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為國家語言的保存與復振建立專責執行機構,有助於系統性處理語言消逝與斷層危機。
主要影響對象
各國家語言使用社群、語言文化研究者及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草案未提供逐條對照,旨在設置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並規範其普查、資料庫與調查等職掌)。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國家語言業務專業性高,設專責中心可落實瀕危語言保存與永續發展;疑慮:新增機構的組織定位、人事經費與既有單位職權重疊等,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設置新機構的條例,重點看組織定位、員額經費與和現有單位的分工是否清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22
交付審查2024-11-22
案由
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鑒於國家語言發展法業於一百零八年一月九日公布,該法規定政府應優先推動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其中包括建置普查機制、國家語言資料庫及定期調查等業務,考量上開業務具高度專業性,設立專責單位有其必要,為落實各國家語言保存及永續發展,以積極改善語言消逝及斷層危機,爰擬具「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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