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3900000

「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1-0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為新訂「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因應台灣多元族群語言因過往以華語為主的政策而面臨流失危機。提案主張在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後設立專責研究發展中心,推動各族群語言的保存、研究與向下扎根。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設立專責機構統籌國家語言的研究與發展,有助瀕危語言保存、傳承與教育扎根。
主要影響對象
各族群語言使用者與傳承者、教育與文化主管機關,以及語言研究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新訂組織設置條例,未提供條文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設專責中心可積極搶救瀕危語言、落實國家語言永續發展;疑慮:關注新設機關的必要性、預算人力與既有機關業務重疊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新設機構的條例,可留意其職掌、隸屬層級與是否與現有單位疊床架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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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王美惠、楊曜、莊瑞雄、許智傑、邱志偉、邱議瑩等17人,有鑑於臺灣為多元族群之國家,各族群之語言及文化發展因過往語言政策以華語為主,致使其他語言瀕臨流失之危機。自一百零八年《國家語言發展法》三讀通過至今已近五年,國家保障語言之傳承及發展責無旁貸。為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應設置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以積極改善語言消逝及斷層危機,並落實各項國家語言之永續發展,使各項國家語言能夠透過教育形式向下紮根,爰擬具「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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