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元之、廖偉翔、林沛祥等20位委員提案,認為現行體育署規模與權限不足,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將體育署升格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成為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落實運動產業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升運動主管機關位階,協助運動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全民健康相關業務推動。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選手、運動產業從業者、體育行政人力與一般運動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未公布逐條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升格部會可強化體育事務整體效能與國際表現;疑慮:新部會組織與預算成本、各版本名稱與架構分歧待協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主題不同黨團常各提一版,留意名稱與職掌差異,最終多會折衷成單一版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