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葉元之、廖偉翔、林沛祥等20位委員提案,認為現行體育署規模與權限不足,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將體育署升格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成為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落實運動產業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升運動主管機關位階,協助運動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全民健康相關業務推動。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選手、運動產業從業者、體育行政人力與一般運動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未公布逐條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升格部會可強化體育事務整體效能與國際表現;疑慮:新部會組織與預算成本、各版本名稱與架構分歧待協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主題不同黨團常各提一版,留意名稱與職掌差異,最終多會折衷成單一版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22
交付審查2024-11-22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葉元之、廖偉翔、林沛祥等20人,鑑於我國生活型態改變、運動人口日益增長、運動產業漸成規模,現行教育部體育署組織規模與權限不足以有效推動及管理國內外體育發展,難以符合當前及未來體育政策之需求,為提升我國體育事務的整體效能,促進體育產業發展、國際競爭力與全民健康,並冀望未來在國際運動賽事有更佳表現,爰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提升教育部體育署之位階,將體育署升格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落實運動產業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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