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廷瑋等16位委員提案,制定「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主張將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行政院二級機關,以落實運動教育扎根、推動全齡運動並振興運動產業。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運動事務提升至部會層級,有助有效推動國際運動事務、全齡運動與運動產業多元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體育署現職人員、運動產業、各年齡層運動參與者與運動行政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原文未附逐條說明,為新設「體育暨運動發展部」之組織法,明定設立目的、職掌與組織架構,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升格部會可反映運動發展現況、強化國際事務;疑慮:新增部會成本,及與其他版本在名稱與職掌上的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與全民運動署、教育部組織法修正案屬同一系列配套,建議合併檢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