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羅廷瑋等16位委員提案,制定「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主張將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行政院二級機關,以落實運動教育扎根、推動全齡運動並振興運動產業。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運動事務提升至部會層級,有助有效推動國際運動事務、全齡運動與運動產業多元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體育署現職人員、運動產業、各年齡層運動參與者與運動行政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原文未附逐條說明,為新設「體育暨運動發展部」之組織法,明定設立目的、職掌與組織架構,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升格部會可反映運動發展現況、強化國際事務;疑慮:新增部會成本,及與其他版本在名稱與職掌上的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與全民運動署、教育部組織法修正案屬同一系列配套,建議合併檢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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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0-25,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25,2024-10-2
委員會審查2024-11-13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鑒於為落實運動教育扎根,增進國民健康,提升體育運動專業並推動兒少、青壯年、高齡者之全齡運動,倘國內若仍將體育運動事務視為教育體系之一環,將無法反映國內運動發展現況,亦未能有效推動國際運動事務,爰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藉由提升教育部體育署之位階,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以有效落實全民運動之政策目標,並進一步振興運動產業多元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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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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