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素月等委員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修正,因偽造車牌案件增多(與違規取締、檢舉、罰鍰提高等因素相關,並涉詐騙、毒販運毒),認為現行罰鍰過輕,主張加重處罰以杜絕假車牌氾濫。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望提高使用偽造車牌的違法成本,協助查緝相關犯罪、減少假車牌衍生的治安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使用偽造車牌者、被盜用車牌的車主、用路人及檢警執法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重點為加重相關罰鍰;具體金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罰鍰過輕、難以嚇阻且涉及其他犯罪,須加重;疑慮:罰則加重幅度與比例原則、實際嚇阻效果有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會期多案同修第十二條,可對照各案罰鍰金額與是否增訂沒入等規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