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0630000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0-22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五條,要求政府涉外事務單位透過藝術銀行資源,將本土藝術家創作陳列於各駐外館舍與職務宿舍,以推展公眾外交、提升台灣藝文國際能見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促使既有藝術銀行收藏更廣泛運用於駐外場所,協助本土藝術家曝光並推動文化外交。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外交涉外單位、駐外館舍、藝術銀行及本土藝術創作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五條,增訂政府透過藝術銀行於駐外館舍及職務宿舍陳列本土藝術創作的規定;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拓展文化公眾外交、提升藝術家國際能見度、活用既有藝術銀行資源;疑慮:駐外陳列的運送保存成本與義務範圍如何界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提案引用加拿大、美國藝術銀行外交經驗,可一併參考國際作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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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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