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第十八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修正國民體育法第十八條及第四十四條,目的在因應高齡社會、改善高齡者運動環境。提案理由指國人壽命延長、退休後生活安排與運動習慣日益重要,現行高齡運動環境仍待加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主張可吸引高齡者參與運動並建立長期運動習慣,改善高齡族群的運動資源與設施。
主要影響對象
高齡者、運動場館及體育主管機關、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本案無條文修正對照說明,僅載修正第十八條及第四十四條)。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高齡社會、提升高齡者健康與運動參與;疑慮:因缺乏條文對照說明,外界對實際修法手段、財源與成效尚難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說明欄留白時,建議追蹤委員會審查紀錄取得具體條文版本再判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10-11,2024-10-1
交付審查2024-10-11,2024-10-1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目前台灣即將步入高齡社會,在國人健康生活充足、平均壽命延長的情況下,高齡者退休後之生活安排更顯重要,運動議題也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但現行提供予高齡者的運動環境,仍有待改善,爰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八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以吸引高齡者參與運動並建立長久運動習慣。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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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國民體育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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