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針對農、漁會收購農、林、漁、牧產物所製初級加工品予以免稅,以增加農(漁)民收入和繁榮農(漁)村經濟;藉此推廣本土農(漁)產品,解決農產品競爭力不足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農(漁)會和農(漁)民,增加他們的收入和產品競爭力;解決農產品加工品因稅率而競爭力不足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農(漁)會、農(漁)民和相關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新增農、漁會收購農、林、漁、牧產物所製初級加工品免稅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加農(漁)民收入,繁榮農(漁)村經濟,推廣本土農(漁)產品;疑慮:可能造成稅收損失,認定標準和範圍可能有爭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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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06-14,2024-06-1
交付審查2024-06-14,2024-06-1
案由
本院委員陳超明、蘇清泉、顏寬恒、林沛祥等18人,鑒於農(漁)會以保障農(漁)民權益為宗旨,農(漁)會收購農(漁)民產物進行初級加工,除提升農(漁)產品競爭力、增加銷售量,及延長農產、漁獲利用,提高產品附加價值、繁榮農(漁)村經濟與增加農(漁)民收入。然現有國產原料因耕作面積規模小、成本較高,加上加工後產品負擔稅率,使得農(漁)產加工品競爭力不足,降低原有效益。爰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規範農、漁會收購農、林、漁、牧產物所製初級加工品,其初級加工品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農民生產作物,漁民捕獵漁產,常因天候、災害導致歉收,或供過於求而不敷成本,號稱以農立國,農、漁民卻常是經濟上之弱勢。
二、農(漁)會以保障農(漁)民權益為宗旨,收購農、漁民產物進行初級加工,除可增加農(漁)民收入,亦可延長農(漁)產物之利用,提高農(漁)產附加價值。惟國產原料耕作面積小,成本較高,且加上加工後產品負擔稅率,使得產物加工品競爭力不足。
三、為協助增加銷售量,以提高農(漁)民收入,繁榮農(漁)村經濟,並藉此推廣本土農(漁)產品,應針對農(漁)會收購農、林、漁、牧產物所製初級加工品予以免稅。爰此,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規範農、漁會收購農、林、漁、牧產物所製初級加工品,其初級加工品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以維農(漁)權益。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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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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