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4890000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三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5-26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蘇巧慧、張宏陸等18人提案修正營業稅法第十三條及第四十條,調整小規模營業人的銷售額認定機制與營業稅繳納頻率。理由是免用統一發票門檻自民國75年訂定後多年未變、與物價脫節,且每三個月繳一次稅增加營運與稽徵成本。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小規模攤商與商號可隨物價調整免用發票門檻、並改為一年繳一次稅,盼降低稅負與行政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小規模營業人(小攤商、商號)、財政部與稽徵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三條,要求免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於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10%時由財政部另定調整比率;修正第四十條,將查定計算營業稅由每三個月繳納一次改為一年一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反映物價變動、簡政便民並與日英制度接軌;疑慮:門檻提高與繳納頻率調整對稅收及稅制公平的影響需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涉及課稅門檻與繳納制度的修法,可關注財政部對稅收影響的試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5-22,2026-05-2
交付審查2026-05-22,2026-05-2

案由

本院委員蘇巧慧、張宏陸等18人,有鑑於鑒於我國「小規模營業人」認定之銷售額標準及營業稅繳納頻率已多年未更迭,為反應營業成本並落實簡政便民,爰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三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關於小規模營業人免用統一發票之銷售額門檻(每月20萬元),係按民國75年7月12日財政部台財稅第7526254號發布之使用統一發票之銷售額標準訂定。經查,我國消費者物價指數自民國75年起算至今,漲幅約1.9倍,當年之20萬元所代表之購買力與現今顯不相當。致使眾多實質規模較小之攤商、商號,僅因名目營收達標即須負擔較高之稅率,不利國人創業。為反應購買力之變動,爰要求財政部應於每次銷售額訂定後,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十時,由財政部另定調整比率。
二、現行查定計算營業稅額採「每三個月」繳納一次之制度,對受規範之營業人而言,頻繁的繳款期限增加營運干擾;對稽徵機關而言,每年分四次寄發繳款書、銷號、追稅之行政成本較高。綜觀日、英等國,其小型微型企業之營業稅繳納,亦採年度申報及繳納之制度。為降低行政作業成本,並與國際制度接軌,爰將每三個月一次之查定計算營業稅額繳款書,改為一年一次。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函,為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修正公布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八條條文,定自1看解析 ›函,為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六條第四款所定營業人應申請稅籍登記之年銷售額基準」,請看解析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十二條之一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報告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看解析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