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49420000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4-07-16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聚焦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提高企業為員工加薪可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額度。一般加薪扣抵由130%提高到180%,青年加薪適用年齡由24歲以下放寬至35歲以下、扣抵由150%提高到180%,以增加企業加薪誘因。
能幫助到什麼
對願意替基層員工或青年加薪的中小企業提供更高的稅負抵減。希望緩解低薪問題,並擴大受惠的青年年齡範圍。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中小企業及其基層員工、35歲以下青年勞工,並涉及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六條之二,將一般加薪扣抵由130%提高至180%、青年加薪適用年齡由24歲以下放寬至35歲以下且扣抵由150%提高至180%。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扣抵率與放寬青年年齡可增加企業加薪意願、回應低薪;疑慮:減稅未必等於加薪、可能補貼本來就會調薪的企業,並增加國庫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名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全案修正一起送審,建議比對「加薪扣抵率」與「青年定義」這兩個關鍵數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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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05-24,2024-05-2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05-24,2024-05-2
排入院會2024-05-31,2024-06-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5-31,2024-06-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7-12,2024-07-1
三讀2024-07-12,2024-07-1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游顥、翁曉玲、廖偉翔等19人,鑑於中小企業僱用大量基層員工,然企業盈餘分配不均成為低薪關鍵一環。我國勞動者在經濟成長果實的分享比重愈益萎縮的情形下,政府應鼓勵中小企業加薪,並給予稅賦優惠。且我國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全國就業人數維持8成以上,惟因中小企業因規模關係,在資金、行銷、生產上無法與大型企業相提並論,進而造成中小企業薪資普遍低落。為解決低薪問題,爰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規範目前中小企業加薪可扣抵當年營利事業所得的額度,由目前的130%提高至180%,為青年加薪可扣抵稅額的年齡,從24歲以下放寬到35歲以下,可扣抵當年營利事業所得額,由目前的150%,提高到180%,以增進企業為員工加薪的誘因。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國際貿易局勢變化及產業發展趨勢,中小型企業正面臨升級轉型的挑戰。為鼓勵中小企業持續升級轉型,投入創新研發、鼓勵智慧財產權流通的稅務優惠措施變得迫切。另外,對於現有的薪資費用加成減免稅收政策,過去已有兩次增聘員工的優惠措施,但僅有一次啟動了薪資費用加成減免。而近年來全球產業快速轉型,國內的少子化和高齡化趨勢也不容忽視。為了幫助中小企業保留人才和提高基層員工的薪資水平,爰此優化薪資增加的稅收優惠措施,以期促進中小企業多元化人才的增聘,並提高薪資水準。
二、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失業率資料,從失業勞工之年齡結構可知,年齡在二十四歲以下者失業率最高,其次為年齡區間二十五至二十九歲者,為有效降低年輕勞工之失業率,鼓勵企業增加僱用年輕勞工之因,宜給相較於其他年齡層失業勞工更優惠之租稅滅免。查我國青年發展政策綱領中定義青年十五至為三十五歲,爰此修改青年加薪可扣抵稅額的年齡,從二十四歲以下,放寬到三十五歲以下,並提高扣抵當年營利事業所得額,以增進企業為員工加薪的誘因。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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