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草案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屬租稅優惠。主要是把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可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的額度提高到200%,並將為30歲以下青年加薪的可扣抵額度提高到230%。提案引用實質薪資成長停滯與年輕族群薪資偏低的數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要提供中小企業更高的加薪租稅誘因,期望帶動基層與年輕員工薪資成長,特別針對30歲以下勞工。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中小企業、其受僱員工(尤其30歲以下青年)及稅收與財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六條之二,將中小企業加薪可扣抵營利事業所得額度提高至200%,並將為30歲以下青年加薪之扣抵額度提高至230%。其餘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租稅誘因鼓勵中小企業加薪、改善低薪與青年薪資差距;疑慮:稅損規模與成效如何評估、是否真能反映於員工薪資,仍有不同看法。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另一中小企業條例修正案(聚焦延長施行期間)方向不同,建議併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4-05-03,2024-05-0
交付審查2024-05-03,2024-05-0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5-17,2024-05-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5-17,2024-05-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5-24,2024-05-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7-12,2024-07-1
三讀2024-07-12,2024-07-1
本院委員謝衣鳯、羅廷瑋、邱鎮軍等22人,基於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基石,目前臺灣中小企業家數占全體企業達98%以上;就業人數占全國就業人數維持8成以上。但根據統計,2023年我國受僱員工每月經常性薪資為45,496元,但剔除物價因素後,僅剩41,334元,年減0.05%,實質經常性薪資原地踏步,與2001年的40,346元相較,僅成長988元。另根據統計,2022年未滿25歲之勞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為36.2萬元;30歲以下就業者之薪資中位數為48.8萬元,與全體受僱員工總薪資中位數為55.2萬元尚有一段差距,因此亟需提升30歲以下者薪資。爰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將目前中小企業加薪可扣抵當年營利事業所得的額度,提高到200%。原本規定中小企業為青年加薪可扣抵稅額的年齡,放寬到30歲以下,可扣抵當年營利事業所得額,提高到230%,以增進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的誘因,改善勞工低薪現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