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基本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客家基本法第四條。提案以建立完善族群傳播體系與維護文化多樣性已成國際共識為由,主張持續有效發展客家語言及文化,以體現我國多元文化價值。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強化客家語言與文化的發展依據,有助於客家族群傳播與文化多樣性的推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客家族群、客家事務與傳播相關機關,以及多元文化政策。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客家基本法第四條以發展客家語言及文化;本案explain未提供條文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客家語言文化發展、體現多元文化價值、健全族群傳播;疑慮:條文具體作為與資源配置、與其他族群政策的平衡,公開資料未見明顯反對論點。
政治雷達小叮嚀
原則性宣示條文的效果取決於配套,建議留意後續是否有相應預算與計畫。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5-10,2024-05-1
交付審查2024-05-10,2024-05-1
案由
本院委員許智傑、邱志偉、邱議瑩、李昆澤等27人,鑑於建立完善的族群傳播體系、文化多樣性已成為國際共識,客家族群為臺灣多元文化的重要元素之一,為持續有效發展客家語言及文化,且體現我國多元文化價值,爰擬具「客家基本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客家基本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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