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民進黨林月琴等17位立委提案制定《再生醫療製劑條例》。提案理由指再生醫療製劑現以藥事法當生物藥品管理,但其型態與技術新穎,現行架構恐難完全因應,主張另立專條例規範。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為再生醫療「製劑」建立更貼合其特性的審查與管理制度。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病人、再生醫療製劑業者、醫療機構及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制定專條例,針對再生醫療製劑建立查驗登記與管理規範;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現行藥事法架構難滿足再生醫療製劑特性,應立專條例;疑慮:審查與上市門檻如何設計才能兼顧發展與安全。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再生醫療法草案》(2960)為配套雙法,建議併同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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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5-10,2024-05-1
交付審查2024-05-10,2024-05-1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鑑於再生醫療技術係依醫療法及其第六十二條第二項授權訂定之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管理,而再生醫療製劑歸類為生物藥品,以藥事法管理,定有相關審查基準等規範。惟再生醫療之型態及技術新穎,現行管理架構恐難以完全滿足再生醫療需求及促進再生醫療之發展,爰擬具「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再生醫療製劑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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