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主要目的是將退除役官兵轉任公職的原服軍職年資納入退休年資計算,並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一定程度時,調整退休公務人員的退撫給付金額。草案希望解決退除役官兵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偏低的問題,以及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對退休公務人員生活的影響。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退除役官兵轉任公職人員獲得更公平的退休待遇,並保障退休公務人員在物價上升時的經濟穩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退除役官兵轉任公職人員和退休公務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將退除役官兵貢獻納入計算有助於公平性;疑慮:增加財政負擔、調整機制複雜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財政影響評估和配套措施的完整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