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大幅提高工廠未依規定申報危險物品的罰鍰。提案理由指工廠火災與工安事故頻傳、現行罰款過低,故加重處罰以促使業者落實危險物品申報。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促使工廠確實申報危險物品、便於主管機關及時監管,提案者認為有助降低工安事故與環境污染風險、保障勞工與救災人員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的工廠負責人,以及周邊居民與救災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一條,將違反第二十一條危險物品申報規定的罰鍰由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提高為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或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百分之十以下,並令限期改善或申報,屆期未改善得按次連續處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現行罰鍰過低、嚇阻不足,提高處罰可強化危險物品申報與工安;疑慮:罰鍰大幅提高及按營業額比例裁罰對業者負擔的合理性,各方可能有不同看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罰鍰調幅大且引入營業額比例罰,建議留意裁罰標準與對中小工廠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