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重點在於調整退休人員的退休金計算方式和調整機制,以減緩退休金年年減少的趨勢,確保退休公務人員的晚年生活品質。提案者認為現行規定造成退休金實質購買力下降,影響退休人員生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退休公務人員維持較好的晚年生活品質,解決因退休金減少而帶來的生活困難。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已經退休或即將退休的公務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重點調整退休金計算和調整機制;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退休公務人員晚年生活品質、減緩退休金減少趨勢;疑慮:可能增加財政成本、影響退休金制度財務平衡。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需平衡退休人員權益與財政成本,審慎評估對整體退休金制度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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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委員會審查2024-12-05
委員會審查2024-12-09
委員會審查2024-12-16
委員會審查2025-11-05
委員會發文2025-11-10
案由
本院委員張智倫、林沛祥、鄭天財Sra Kacaw、黃健豪、廖先翔、游顥等19人,有鑑於現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該法所規範公務人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需自107年7月1日起連續十年逐年減少百分之一點五之替代率(即退休金),使退休人員所領退休金年年減少;又因該法同時規定退休人員所領之退休金不得再隨在職人員調薪而同步調整,致造成退休金被雙重削減;再者,面對近年各項民生物資物價節節上漲,通貨膨脹結果亦導致退休金之實質購買力下降,故於層層盤剝之後,恐將使退休公務人員之晚年生活堪慮,進而造成嚴重社會問題。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以符民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稱本法)自107年7月1日施行,其中第三十七條規定已退休人員年金之所得替代率,最高75%、最低45%,且自109年1月1日起每年再減少1.5%,逐年連續減少十年,直到所得替代率變為最高60%、最低30%,更規定年金自107年7月1日起,與在職人員薪俸調整脫鉤。惟近年來物價飛漲飆升,對高齡族群影響擴大,本法規定逐年降低所得替代率,並與現職公務人員之調整機制脫鉤,實讓退休族不堪負荷,難以因應生活支出,國家也因此未善盡照顧晚年生活之義務,均有待修法改善。爰此,提案修訂「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以符民需。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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