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調整機車行駛車道規定,促進交通順暢並保障騎士安全。現行機車多行駛最外側車道,易與違規臨停車輛發生事故;修正案擬改變車道限制方式,給予地方政府更多彈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幫助機車騎士避免交通事故、改善道路交通順暢;同時給予地方政府更多彈性以評估道路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機車騎士、駕駛汽車者以及地方政府交通管理部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促進道路交通順暢、保障機車騎士安全、給予地方政府更多彈性;疑慮:可能增加事故風險、影響機車騎士權益、地方政府評估和公告程序的公正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平衡,確保修正案能有效促進交通順暢和保障騎士安全。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委員會審查2025-06-11
委員會審查2025-08-20
委員會審查2025-08-21
委員會發文2025-08-28
案由
本院委員廖先翔、羅廷瑋、邱鎮軍等19人,為促進道路交通順暢,並保障機車騎士用路安全。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內政部警政署113年3月20日最新統計,112年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1,755萬4,976件,其中汽車違規1,037萬1,626件,占比高達59.08%。目前機車行駛的車道位置通常位在道路最外側,而機車騎士常為避開違規臨停的併排汽車或靠站載客的公車和計程車,易造成機車騎士違規和與後方車輛發生追撞事故。
二、據交通部112年10月最新統計,111年機車車輛登記數共有1,439萬輛,相較109年多出29萬輛。隨著機車數量成長,禁行機車政策會使得在道路上的機車騎士密度增加,同時提高碰撞事故風險,亦不利於交通流暢。
三、禁行機車之規定源自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規定,「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現行道路交通採車種分流制度,故即便地方政府經評估後認為已無必要,囿於上述法規限制無法開放;且採「原則禁止、例外開放」政策方式易造成地方政府決策保守;反之,若採「原則開放、例外禁止」方式,更能讓地方政府主動積極評估道路需求與危險情況,較能提出具說服性理由向大眾說明。
四、基於促進道路交通順暢且確保機車騎士安全使用道路之目的,故制定本法案。然而,鑑於各地道路情況複雜迥異,故賦予主管機關因地制宜彈性處理之權限。惟因限制人民用路權益,故規定車道限制機車行駛須經主管機關評估確有必要並詳細敘明理由上網公告,始得為之。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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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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