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限制內側車道使用以提高交通效率和道路安全。現行內側車道無速限限制,導致內側車道常被占據,迫使其他車輛變換車道,增加事故風險。修正案旨在引導駕駛人正確使用內側超車道。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駕駛人正確使用內側超車道,減少交通事故風險;解決內側車道被占據問題,提升交通效率。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駕駛人,特別是經常行駛高速公路的駕駛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限制內側車道使用;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交通效率和道路安全;疑慮:限制內側車道使用可能增加駕駛人負擔和執法難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修正案對駕駛人習慣和交通流量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委員會審查2025-06-11
委員會審查2025-08-20
委員會審查2025-08-21
委員會發文2025-08-28
案由
本院委員廖先翔、葉元之、廖偉翔、羅廷瑋、林沛祥等18人,為提高交通效率,提升道路安全。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依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12年11月最新報告指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11年國道事故檢討分析報告),111年度國道交通全般事故之肇因「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共有5,446件,占事故13.7%;其中A1類事故占比11.3%。現行車道無論內外側均有速限限制,造成內側超車車道常有車輛占據,迫使其他超車車輛不停變換車道,以致增加交通事故的風險。故為合理使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作為超車道使用,引導司機超車時使用內側超車道,以提高交通效率及道路安全,爰提出本案。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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