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法放寬國軍老舊眷村的定義,以照顧更多眷戶、保存眷村文化與改善都市景觀。現行定義為民國69年以前的軍眷住宅,但隨著時間推移,老舊條件已有所不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更多需要照顧的眷戶,解決他們的居住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軍老舊眷村的眷戶與相關政策執行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國軍老舊眷村的定義,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修法可照顧更多眷戶、保存眷村文化與改善都市景觀;疑慮:放寬定義可能增加財政負擔、影響現行政策執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法過程需謹慎評估各方影響,確保政策目標達成。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委員會審查2024-06-26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1-28,2025-12-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6-01-09,2026-01-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6-01-16,2026-01-2
三讀2026-01-16,2026-01-2
黨團協商2025-12-31
黨團協商2026-01-13
本院委員羅智強、許宇甄等24人,為更全面照顧與改善眷戶,保存眷村文化與改善都市景觀,鑒於「國軍老舊眷村」之定義,係本法於民國85年制定時所規範,為民國69年以前之軍眷住宅,然距當時立法已過去20多年,如今老舊之條件顯然與當年有別,因此有必要修法放寬現行關於老舊眷村之定義,爰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