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33800000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4-05-0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郭國文等19位委員提案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針對現行「加薪減稅」與失業率掛勾、實施成效有限的問題。擬放寬適用限制(取消啟動門檻)並提高可減除比率,鼓勵中小企業增聘員工及加薪。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降低中小企業適用加薪減稅的門檻,讓更多企業常態性享有租稅優惠,期能帶動增僱與調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中小企業、受僱勞工及國庫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取消加薪減稅與失業率連動的啟動前提要件,並提高薪資金額可自所得額減除的比率,詳細數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制度門檻過嚴、十年僅千家適用,放寬常態化有助縮小貧富差距、讓勞工共享成長;疑慮:擴大租稅減免的稅收損失、是否真能反映在員工實質加薪上需要檢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會期多案均修正第三十六條之二,可比較各版本在「啟動條件」與「減除比率」上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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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委員會審查2024-05-02
委員會發文2024-05-08
黨團協商2024-05-15

案由

本院委員郭國文、李昆澤、莊瑞雄等19人,有鑑於我國近年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受僱者薪資占GDP比重呈現下降趨勢,而企業盈餘占比逐年攀升,顯示勞工並未同享經濟成長之果實,而中小企業占我國公司家數達97%,為鼓勵中小企業增聘員工及為員工加薪,本法104年增加租稅誘因,然因啟動條件與景氣、失業率掛勾,實施近十年成效極其有限。考量現今經濟情勢,並配合政府鼓勵企業為員工加薪及增聘青年、中高齡勞工之政策,實有放寬適用限制,並提高租稅誘因之必要,爰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主計總處統計,我國經濟雖逐年成長,但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其根源在於勞工未能共享經濟果實,111年受雇人員報酬占GDP比率僅43.9%,反觀美、日、韓等國均高於52%,政府應致力於提高勞工實質薪資。
二、我國中小企業家數達160餘萬家,占公司總家數97%,然因規模及經營特性,較無法享受租稅優惠,我國雖於105年修正本法第三十六條之二,為中小企業增聘員工及加薪提供誘因,然而因制度啟動與失業率掛勾,須連續6個月失業率達3.78%以上才適用,導致施行以來僅千家業者適用。
三、為落實政策美意,鼓勵中小企業增聘員工及為員工加薪,相關前提要件應予取消,使優惠常態化,並提高可減除比率,以增加誘因。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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