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及第二十一條,主要回應大法官釋字第七四六號解釋,刪除滯納金再加徵利息的規定。提案認為該加徵利息不符比例原則、已被宣告違憲。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法律與釋憲意旨一致,減輕欠稅者在滯納金之外再被加計利息的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欠繳稅款情形的納稅人及稅捐稽徵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條,刪除滯納金再加計利息之規定;並修正第二十一條相關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釋字第七四六號、符合比例原則、保障人民財產權;疑慮:取消利息加計是否影響按時繳稅誘因,須評估替代機制。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源自釋憲,可一併對照釋字第七四六號理解修法脈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