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推動學校設置生理用品供應點並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藉此減緩「月經貧窮」問題;並加強相關健康知識教育宣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經濟困頓的女性學生,解決因經期用品支出而產生的經濟負擔;並有助於推動性別平等和保障女性健康。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級學校的女學生,特別是經濟弱勢的學生。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新增第三項和第四項,分別規範學校備置生理用品和開展相關健康教育。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緩月經貧窮、落實性別平等、保障女性健康;疑慮:經費來源、實施細節、資源分配是否公平。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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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何欣純、莊瑞雄、羅美玲等28人,有鑑於「月經貧窮」在性別平等觀念中為重要議題,亦有性別平等相關非營利組織多次推動改善措施。鑒於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十二條「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對婦女的歧視」,為落實性別平等並保障女性健康,應減緩及消弭婦女因經濟困頓所產生之月經貧窮。爰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於各級學校、設置定點提供多元生理用品,並對相關健康知識進行教育宣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據醫療機構統計,女性一生平均購買生理用品的費用約為十萬元,對弱勢者造成經濟負擔。
二、教育部決議自112年8月起於各級學校、設置定點提供多元生理用品。爰於本條文新增第三項,增訂備置生理用品之法源依據,俾課予各級主管機關協助學校備置適當生理用品,免費提供有需求之學生取用。
三、多元生理用品使用方式各有差異,學校應該針對多元生理用品的使用方式以及相關的健康教育知識進行宣導教育,爰於本條文新增第四項。
提案人
連署人(2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學校衛生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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