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撤回前提之「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為提案委員李彥秀撤回先前所提的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屬於程序性撤回,提案人並自行通知其他共同提案人與連署人。
能幫助到什麼
撤回案本身不變動法律,使原修法程序停止,回到撤回前狀態。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修正草案的共同提案人、連署人及相關立法程序。
修正了哪些條文
撤回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1853號),不涉及條文變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撤回為提案人之程序權限;疑慮:屬程序事項,無實質公開爭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撤回案代表原提案暫停,可留意是否有後續重提。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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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04-12,2024-04-1
同意撤回2024-04-12,2024-04-1
案由
本院委員李彥秀撤回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所提「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1853號),並自行通知其他共同提案人及連署人。
提案人
本院委員李彥秀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證券交易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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