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國民黨黨團提案修正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要求上市櫃公司年度盈餘須提撥一定比率為員工加薪,並揭露董事、監察人個別酬金。理由是提升財務透明與公司治理,讓員工、股東共享經營成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員工可望分享公司盈餘、董監酬金資訊更透明,有助投資人與社會監督公司治理。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上市櫃公司及其員工、董事、監察人與投資大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增訂上市櫃公司年度盈餘應提撥一定比率作為員工加薪,並要求揭露董事及監察人個別酬金。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盈餘提撥加薪可共享成果並激勵員工,揭露個別酬金有助監督;疑慮:個別酬金揭露涉個資與商業考量,強制盈餘提撥可能干預企業薪酬與分配自主。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證交法第十四條此會期另有民眾黨團版本(2359),可比較兩案在「加薪」與「酬金揭露」範圍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5-03,2024-05-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7-12,2024-07-1
三讀2024-07-12,2024-07-1
黨團協商2024-06-13
黨團協商2024-07-05
黨團協商2024-07-15
案由
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公司經營成果仰賴員工及股東等人具體貢獻,財務透明有助於提升公司治理,健全我國資本市場資訊透明度,提高大眾投資信任,爰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上市、上櫃公司年度盈餘應提撥一定比率,作為員工加薪;另股票上市、上櫃買賣之公司,應揭露董事及監察人個別酬金,俾利各界監督。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證券交易法自民國(下同)五十七年四月三十日制定公布,迄今歷經三十一次修正,最後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一百十二年元月二十八日。為利公司財務透明,並將經營成果,讓股東、員工共享修正重點如下:
修正第十四條,明定股票上市、上櫃買賣之公司,應揭露董事及監察人個別酬金等相關資訊,另增訂上市、上櫃公司年度盈餘應提撥一定比率,作為員工加薪。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證券交易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