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修正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要求上市櫃公司年度盈餘應提撥一定比率作為員工加薪。理由是員工為公司重要人力資本,應提高盈餘分配比率以保障員工並達激勵效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員工可依法分享公司盈餘,主張有助保障員工權益並激勵工作表現。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上市櫃公司及其員工與投資大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增訂上市櫃公司年度盈餘應提撥一定比率作為員工加薪之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員工貢獻應與盈餘共享,制度化加薪可保障並激勵員工;疑慮:強制盈餘提撥可能限縮企業薪酬與盈餘運用彈性,比率設計需審酌產業差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與國民黨團版(2358)方向相近但內容範圍不同,併案審查時可對照看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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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5-03,2024-05-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7-12,2024-07-1
三讀2024-07-12,2024-07-1
黨團協商2024-06-13
黨團協商2024-07-05
黨團協商2024-07-15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員工乃公司經營之重要人力資本,為保障我國員工貢獻與權益,公司應與員工共享經營成果,提高盈餘分配的比率,亦可達到激勵員工之作用。為使員工可透過法規獲得應有之公司盈餘,故要求上市、上櫃公司年度盈餘應提撥一定比率,作為員工加薪之用。爰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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