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18580000

「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12-2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旨在建立政府對勞工保險基金的穩定撥補機制,並明確政府對勞保財務的最終責任,以維護勞工權益和老年經濟生活安全。草案提出將政府撥補金額納入勞工保險基金財源,並要求每年撥補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千億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參加勞工保險的1,039萬人,解決勞保基金潛藏負債高達10.29兆元的財務危機。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參加勞工保險的1,039萬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第六十六條,將政府撥補金額納入勞工保險基金財源,並要求每年撥補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千億元;修正條文第六十九條,明定勞工保險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建立政府對勞工保險基金的穩定撥補機制,維護勞工權益和老年經濟生活安全;疑慮:政府撥補金額可能對財政造成壓力,實施的可行性及效果有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政府撥補金額的實際執行情況及勞保財務的長期穩定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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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委員會審查2025-11-17
委員會審查2025-12-18
委員會發文2025-12-22

案由

本院委員許宇甄、游顥等19人,鑑於我國參加勞工保險人數超過1,039萬人,根據勞保局110年度精算報告所示,勞保基金潛藏負債高達10.29兆元,若政府不撥補,預估將於117年破產,目前政府年撥補經費至勞保基金並無法源,政府得隨時停止撥補,為建構永續穩定之勞工保險制度,維護勞工權益,保障勞工老年經濟生活安全,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政府撥補金額納入勞工保險基金財源,健全勞工保險財務,並要求政府就勞工保險財務負最後支付責任,提升勞工持續納保信心,以維持勞保財務的穩定度。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政府撥補經費至勞保,確實能降低勞保財務危機,為賦予政府撥補勞保基金法源,建構永續穩定之勞工保險制度,維護勞工權益,保障勞工老年經濟生活安全,將政府撥補之金額納入勞工保險基金財源,並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每年撥補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千億元。(修正條文第六十六條)
二、為提升勞工持續納保信心,以維持勞保財務的穩定度,明定勞工保險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修正條文第六十九條)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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