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草案要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的「長期照護特別扣除」,將受照護人每人每年扣除額由12萬元提高到36萬元。立法理由是高齡化加劇、長照費用高(平均每人需準備500萬元以上),現行12萬元不足因應物價與長照開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長照需求的綜所稅納稅家庭可獲明顯較高的扣除額,減輕長照經濟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有長照需求的綜所稅納稅人、照顧者家庭、財政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17條「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項目,將每人每年扣除額由12萬元提高至36萬元;條號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12萬元遠低於實際花費、因應物價膨脹與長照悲歌、使稅制更合理;疑慮:稅損規模較大、租稅利益偏向高所得者、對未達課稅門檻的家庭幫助有限。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提出的金額在同類提案中偏高,建議與18萬、24萬版本並列,留意稅損估算與受益分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