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這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的修正草案。重點在限縮俗稱「山豬吊」金屬套索等獵具的使用,將緊急情況下與原住民傳統狩獵的捕獵方式,限制在現行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較具人道精神的方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減少金屬套索造成野生動物肢體傷殘或痛苦致死的情形,並回應動物保護與人道捕獵的國際趨勢。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獵捕野生動物者、原住民族獵人、受野生動物危害的農漁牧業者及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九條(捕獵方式限制)、第二十一條(危害防治之獵捕)及第二十一條之一(原住民傳統文化獵捕),將緊急與傳統狩獵方式限縮於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至五款。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金屬套索殘忍、易造成無差別與長時間痛苦,應限制以彰顯人道精神;疑慮:對農損防治手段、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權與實務操作的影響需要兼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野保法涉及多方利益,建議對照其他同類修正案一起看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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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委員會審查2024-04-11
委員會發文2024-04-18
黨團協商2024-07-12
案由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有鑑於金屬材質之套索陷阱對於野生動物傷害極大,亦常造成動物肢體永久傷害或不幸身亡之情事,故以強化野生動物保育為原則,應杜絕殘忍獵具之使用,並於特殊緊急情況、原住民狩獵傳統文化中取得平衡,以促進尊重動物生命之觀念,彰顯人道精神。爰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套索,是以彈簧裝置束綁之陷阱,當動物無端觸碰,恐遭致肢體傷害,當動物基於生存本能嘗試掙扎逃脫,時常發生肢體受傷、殘缺案例,因身陷陷阱而遭活活餓死、渴死亦屢見不鮮,所受痛苦往往難以癒合,實在有違尊重生命及人道捕獵之國際趨勢。
二、野生動物有危害農漁牧業發展及人類生命之虞,在維護自然生態之權衡下,允許人道方式捕獵,惟針對野生動物防治,採取模式應避免過激手段,故將緊急情況下捕獵野生動物方式,限制在現行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較具人道精神之獵捕規定。
三、基於尊重原住民傳統狩獵文化,林務局根據本法訂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惟應避免非人道之行徑,故將捕獵方式限制在現行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以兼顧原住民族文化傳承與對生命之敬重。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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