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黃健豪、羅廷瑋等17位委員提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修正,鑑於國際間有將核能視為潔淨能源的趨勢。草案主張刪除條文中「非核家園」的文字,認為其與減碳目的無關且可能限制未來核能技術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訴求是讓能源政策保留發展核能(含未來新核能技術)的空間、與國際淨零路徑接軌,與能源與減碳政策相關。
主要影響對象
全體用電與納稅民眾、能源主管機關、電力與核能相關產業及環團。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刪除「非核家園」相關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核能屬潔淨能源有助淨零、避免政策與國際脫節、保留技術發展空間;疑慮:核安與核廢料風險、非核家園社會共識與既有政策方向之爭。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核能存廢爭議涉及多方價值,建議對照支持與反對雙方公開論點理解。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案由
本院委員黃健豪、羅廷瑋、林沛祥、陳菁徽等17人,鑑於近年國際間已有將核能認定為綠能、潔淨能源的趨勢,且國際能源總署(IEA)發布全球能源部門2050淨零排放路徑指出,核能發電量需要倍增,全球才有可能在2050達成淨零排放,本法卻明文要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除與本法規範減碳及溫室氣體管理之目的毫無關連外,若未來核融合技術或者更新更安全的核電技術成熟,我國將因非核家園四字而無法發展。鑑此,為避免我國能源政策與國際嚴重脫節,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非核家園」文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氣候變遷因應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