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為「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設置專責機構,推動國家語言的保存、傳承、復振及發展等事務。原文未附詳細條文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稱可設立專責單位統籌國家語言相關資料蒐集、研議與推動,協助多元語言文化的保存傳承。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族群語言使用者、語言文化工作者及相關政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本案 explain 欄為空,為新設機構之設置條例草案)。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多年,應有專責中心統籌語言保存與復振;疑慮:新設機構的層級、預算與既有單位是否重疊等仍待釐清(本案未附詳細說明)。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新設組織法案可留意編制、預算來源與運作獨立性等配套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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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案由
本院委員陳秀寳、莊瑞雄等22人,《國家語言發展法》自2019年1月9日公布施行至今已逾4年,該法並明文規定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臺灣富含多元文化,國家語言豐富,為保存語言文化;相關資料之蒐集、研議、推動及傳承至關重要且刻不容緩,爰擬具「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以利推動臺灣語言之保存、傳承、復振及發展等相關事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0)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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