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12090000

「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3-1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五條」,確保學校設施兼顧身心障礙學童的近用性,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草案希望學校建構友善、共融的環境,使身心障礙學童能與其他孩童平等參與遊樂、學習和成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身心障礙學童平等參與學校活動,享有與其他兒童相同的權益;解決目前學校遊樂場缺乏無障礙環境設計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學校學生、尤其是身心障礙學童及其家長。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五條」,要求學校設施需考量身心障礙學童的近用性;詳見原文說明具體修正內容。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促進融合教育;疑慮:學校是否具備足夠財力與人力執行,實施後的效果如何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實施細節和配套措施,以確保修正案能有效落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案由

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8人,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確保學校建構友善、共融的環境,校園內之教學與運動遊戲器材設備不僅應顧及學生之安全、健康,亦應考量身心障礙學童之近用性,以確保身心障礙學童於成長過程也能與其他孩童同樂,透過遊具學習、成長,爰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締約國應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身心障礙兒童在與其他兒童平等基礎上,充分享有所有人權與基本自由。於同法第三十條第五項(d)款規定,締約國應採取措施「確保身心障礙兒童有平等的機會參加玩耍、娛樂以及休閒和體育活動,包括在教育體制中參加這類活動」。
二、我國身心障礙者總人口達120萬名左右,截至2020年統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總共有14萬4,141人,身心障礙類學生11萬6,054人,皆需要我們提供友善的校園環境。
三、通用設計提倡所有產品設計應考慮所有使用者,此設計觀念已於全國各個層面推行,國教署自107年開始致力協助學校推動「共融式遊樂場」,提供特教生與普通生融合教育的情境與場域,亦訂定「建構通用設計之特殊教育友善教學空間設施設備實施計畫」,補助多所高中發展共融友善教育環境。然仍有許多學校遊樂場缺乏無障礙環境設計,遊具選擇也沒有考量身心障礙或特殊需求學童的需要,為使台灣朝向融合教育之方向邁進,故修正本條。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學校衛生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學校衛生法第六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