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這是《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在全面禁用獸鋏與金屬套索等高殺傷力、無差別傷害的獵具,同時依司法院釋字第803號解釋,尊重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非營利自用的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行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減少獸鋏與套索誤傷目標以外野生動物造成傷殘死亡的情形,並在保育與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權之間建立配套。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獵捕者、原住民族獵人、野生動物保育與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部分條文修正(全面禁用獸鋏、金屬套索,並配合釋字803號就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狩獵作配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獸鋏與套索高殺傷且無差別傷害、應全面禁用,並應依釋字803號尊重原住民傳統文化;疑慮:禁用範圍與原住民族狩獵配套的具體設計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會期野保法修正案多達數件,建議對照各版本禁用範圍與原住民狩獵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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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4-03-01,2024-03-0
交付審查2024-03-01,2024-03-0
委員會審查2024-04-11
委員會發文2024-04-18
黨團協商2024-07-12
案由
本院委員黃捷等22人,有鑑於獸鋏與金屬套索高殺傷力、無差別傷害之特性,時常誤傷目標動物以外之野生動物導致傷殘、死亡,嚴重危害野生動物已然嚴峻之生存條件,實有全面禁用之必要。復依據根據大法官釋字803號解釋,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下非營利性自用而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應予以尊重。爰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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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野生動物保育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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