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06460000

「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11-1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提高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及其罰則,特別針對五年內再犯者、夜間違反者及車輛檢驗不符合標準者加重罰鍰,以嚇阻改裝車輛高分貝噪音。該草案旨在改善民眾受噪音干擾的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民眾減少受改裝車輛高分貝噪音影響,解決社會噪音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機動車輛所有人、駕駛人及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六條,提高罰鍰並加重夜間違反者罰則;修正第二十八條,提高車輛檢驗不符合標準罰鍰並按次處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有效嚇阻改裝車輛高分貝噪音,改善民眾生活環境;疑慮:加重罰鍰可能對民眾經濟造成影響,執法標準是否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正草案須經審議及公決,相關影響及實施細節待進一步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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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3-01,2024-03-0
交付審查2024-03-01,2024-03-0
委員會審查2025-10-20
委員會審查2025-11-05
委員會發文2025-11-19

案由

本院委員賴瑞隆、邱志偉等16人,鑑於機動車改裝車輛日益增多,導致民眾與社會常受改裝車輛高分貝噪音影響,而且現行罰則無法有效嚇阻及改善目前情況。因此,爰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提高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及其罰則,並於五年內再犯者或於夜間違反者,以及車輛檢驗不符合標準者則加重罰鍰,以此有效嚇阻改裝情況日益猖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汽車駕駛人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其次,五年內再次違反及夜間違反者,均予以加重罰鍰。另參考「噪音管制法」第二條規定夜間管制噪音時段,如於夜間違規,裁罰機關得加重處罰,因此法規納入「夜間違反規定者,得提高二分之一罰則」,並當場禁止駕駛。(修正第二十六條)
二、對於機動車輛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罰鍰提高至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並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修正第二十八條)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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