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柯志恩等17位委員提案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引用實質薪資長期停滯、人才外流等數據。將中小企業加薪可扣抵當年營利事業所得額度由130%提高至200%,青年加薪扣抵年齡由24歲以下放寬至30歲以下、額度由150%提高至220%。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中小企業加薪的租稅誘因並擴大青年適用至30歲以下,期能提升薪資、減緩人才外流。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中小企業、30歲以下青年勞工、受僱勞工及國庫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加薪扣抵額度由130%提高至200%,青年加薪扣抵適用年齡由24歲以下放寬至30歲以下、額度由150%提高至220%。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勞動生產力上升但實質薪資停滯、人才外流,提高扣抵與放寬年齡有助改善低薪;疑慮:租稅減免的稅收損失與政策能否實質提升薪資需檢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青年上限設為30歲、比例提高至200/220%,建議與24歲或29歲版本對照適用對象與額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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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4-03-01,2024-03-0
交付審查2024-03-01,2024-03-0
委員會審查2024-05-02
委員會發文2024-05-08
黨團協商2024-05-15
案由
本院委員柯志恩、廖偉翔、呂玉玲、羅廷瑋、葛如鈞、顏寬恒等17人,鑒於我國勞動者在經濟成長果實的分享比重愈益萎縮,勞動生產力指數從1980至2021年上升近六倍,但同時期實質薪資卻於2000年開始近乎停滯,甚至還出現倒退。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全國就業人數維持8成以上,但中小企業因規模較小,不論資金、技術,市場行銷等方面皆不如大型企業,導致薪資普遍低落。為有效解決低薪問題,爰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規範目前中小企業加薪可扣抵當年營利事業所得的額度,由目前的130%提高到200%,為青年加薪可扣抵稅額的年齡,從24歲以下放寬到30歲以下,可扣抵當年營利事業所得額,由目前的150%,提高到220%,以增進企業為員工加薪的誘因。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受僱人員報酬占GDP的比率,1990年超過五成(51.04%),之後規模不斷縮小,至2021年僅剩下43.1%。相對的,企業的營業盈餘不但金額大幅成長,占GDP的比重也呈現攀升的趨勢,1990年為29.8%,至2021年已達到36.4%。顯示勞動者在經濟成長果實的分享比重益愈萎縮。
二、我國勞動生產力指數從1980至2021年上升近六倍,但同時期實質薪資卻於2000年開始近乎停滯,甚至還出現倒退。2022年我國受僱員工每月經常性薪資為44,417元,但扣除通貨膨脹後,僅剩41,356元,年減0.15%,創近十年最大減幅,與2001年的40,346元相較,僅成長約一千元。
三、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基石,目前臺灣中小企業家數占全體企業達98%以上;就業人數占全國就業人數維持8成以上。但中小企業因規模較小,不論資金、技術,市場行銷等方面皆不如大型企業,導致薪資普遍低落。據統計,2021年中小企業員工平均月收入為3.92萬元,還不到大企業每月4.95萬元的八成。
四、根據統計,2022年未滿25歲之勞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為36.2萬元;30歲以下就業者之薪資中位數為48.8萬元,與全體受僱員工總薪資中位數為55.2萬元尚有一段差距,因此如何提升30歲以下者之薪資即是關鍵。
五、由於長期實質薪資成長有限,造成臺灣就業環境不佳,人才外流形成國安問題。根據統計,2005年赴海外就業的臺灣民眾為34萬人,到了2013年已經突破了70萬人,2019年則達到73.9萬人,創歷史新高。
六、為有效解決低薪問題,目前中小企業加薪可扣抵當年營利事業所得的額度,應由目前的130%,提高到200%。原本規定中小企業為青年加薪可扣抵稅額的年齡,從24歲以下,放寬到30歲以下,可扣抵當年營利事業所得額,由目前的150%,提高到220%,以增進企業為員工加薪的誘因。
提案人
連署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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