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志恩等17位委員提案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引用實質薪資長期停滯、人才外流等數據。將中小企業加薪可扣抵當年營利事業所得額度由130%提高至200%,青年加薪扣抵年齡由24歲以下放寬至30歲以下、額度由150%提高至220%。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中小企業加薪的租稅誘因並擴大青年適用至30歲以下,期能提升薪資、減緩人才外流。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中小企業、30歲以下青年勞工、受僱勞工及國庫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加薪扣抵額度由130%提高至200%,青年加薪扣抵適用年齡由24歲以下放寬至30歲以下、額度由150%提高至220%。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勞動生產力上升但實質薪資停滯、人才外流,提高扣抵與放寬年齡有助改善低薪;疑慮:租稅減免的稅收損失與政策能否實質提升薪資需檢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青年上限設為30歲、比例提高至200/220%,建議與24歲或29歲版本對照適用對象與額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