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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 第290條

開始重新審理之裁定確定後,應即回復原訴訟程序,依其審級更為審判。 聲請人於回復原訴訟程序後,當然參加訴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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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