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訴訟法 › 第289條

行政訴訟法 第289條

聲請人於前二條裁定確定前得撤回其聲請。 撤回聲請者,喪失其聲請權。 聲請之撤回,得以書狀或言詞為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88條看 行政訴訟法 全文第29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