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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 第291條

聲請重新審理無停止原確定判決執行之效力。但行政法院認有必要時,得命停止執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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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