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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第165條

國家應保障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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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