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做決定不能隨心所欲,要依法定程序。這篇說明行政程序法的用意、重要原則,以及它如何保障人民。
政府行使公權力時,不只結果要合法,過程也要守規矩。《行政程序法》就是規範行政機關「怎麼做事」的基本法。
行政程序法規範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行為(如行政處分、訂定命令)應遵循的程序,例如:調查事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說明理由、送達等。它讓行政行為的過程有一致、公正的標準。
行政程序法把「程序正義」制度化。它讓人民面對政府時,能被公平對待——有機會表達意見、知道決定的理由、受到一致的程序保障。這降低了行政的恣意與錯誤。
若行政機關違反程序(例如未給陳述意見的機會、未說明理由),該行政處分可能因程序瑕疵而被撤銷。程序保障因此也是人民救濟的依據。想了解程序正義的憲法基礎,可以看正當法律程序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