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校園或公共場所遭遇性騷擾,該怎麼辦?這篇中立說明性騷擾防治的規範與申訴管道,是實用的公民法律常識。
性騷擾可能發生在職場、校園或公共場所,讓被害人身心受創。台灣有一套法律規範與申訴管道,保護每個人免於性騷擾。這是重要的公民常識。
性騷擾泛指違反他人意願、與性或性別有關,造成敵意環境、損害人格尊嚴,或以之作為利益交換條件的言行。它侵害的是人的尊嚴與人身自主。
台灣針對不同場域,有相應的規範(俗稱「性騷擾防治三法」的架構):
被害人可以:向加害人所屬的單位(雇主、學校)申訴,由其調查處理;或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情節涉及犯罪者,也可報警、循刑事程序處理。單位有義務受理並保護申訴人,不得因申訴而對其不利。
性騷擾防治體現對人格尊嚴與性別平等的保護,讓職場、校園與公共空間更安全。它與跟蹤騷擾防制、家暴防治共同構成人身安全的保護網。想了解相近的保護制度,可以看跟蹤騷擾防制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