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設或紓困常動用「特別預算」,還可能舉債。這篇說明特別預算的性質、舉債的限制,以及它們為什麼常受關注。
除了每年的總預算,政府有時會提出「特別預算」,並可能透過「舉債」籌錢。這類預算金額往往龐大,因此常成為討論焦點。
特別預算是在年度總預算之外,為了特定重大事項而編列的預算,例如重大災害重建、重大建設、或緊急的經濟紓困。它讓政府能因應總預算未涵蓋的特殊需求,同樣須送立法院審查。
當支出超過收入時,政府可能以發行公債等方式「舉債」籌措財源。舉債不是不能借,而是要在法律規範的範圍內。《公共債務法》對政府的舉債上限設有規定,避免債務失控。
特別預算金額大、又常伴隨舉債,牽動國家財政的長期健康與世代負擔。因此它的必要性、規模與舉債幅度,往往在立法院引發不同立場的討論。這是民主社會對公共財政的正常檢驗。
特別預算同樣要經立法院審議,事後也受決算與審計檢驗。想了解事後的財政把關,可以看決算與審計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