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是「打算花多少」,決算是「實際花了多少」。這篇說明決算與審計的意義、由誰負責,以及它如何完成財政監督的閉環。
預算審查是「事前」把關政府打算花多少錢;但錢花完之後呢?這時就輪到決算與審計登場,負責「事後」的檢驗。
決算是政府在會計年度結束後,把實際的收支結果做成報告。它呈現「原本編列的預算,實際執行得如何」,是預算執行的成績單。
審計是由監察院下設的審計部,審核政府的決算與財務收支是否合法、有效。審計部獨立行使職權,檢查公帑有沒有被依法、合理使用,並提出審核報告。
只審預算、不查決算,等於只管「打算怎麼花」卻不管「實際怎麼花」。決算與審計讓政府的用錢受到事後檢驗,發現浪費或違法,是財政紀律的重要防線。
審計部完成決算審核後,會將審核報告送立法院。立法院據此了解預算執行的實況,作為監督與未來審預算的參考。想了解事前的預算審查,可以看預算審查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