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威脅、被打,可以怎麼處理?這篇說明恐嚇罪與傷害罪的概念與救濟,是保護自身安全的公民法律常識。
被人以言語威脅、恐嚇,或遭到肢體傷害,這些都是法律要處理的犯罪。了解恐嚇與傷害罪,能在遇到時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主張權益。
恐嚇罪指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的事,威脅他人,使其心生畏懼。例如恐嚇「小心你的家人」「要讓你身敗名裂」等,使被害人產生恐懼。重點在「以惡害通知、致生畏懼」,即使還沒真的動手。
傷害罪指傷害他人的身體或健康。從普通傷害到重傷,依傷勢輕重與情節,處罰不同。若因傷致死,責任更重。動手打人、造成他人受傷,就可能構成傷害罪。
恐嚇與傷害罪保護人的身體與心理安全。遇到時,冷靜蒐證、報警、就醫、依法主張權益很重要。想了解告訴乃論的期限,可以看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的說明;涉及家庭成員可看保護令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