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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與傷害罪是什麼?

被威脅、被打,可以怎麼處理?這篇說明恐嚇罪與傷害罪的概念與救濟,是保護自身安全的公民法律常識。

恐嚇與傷害罪是什麼?|政治雷達公民指南

被人以言語威脅、恐嚇,或遭到肢體傷害,這些都是法律要處理的犯罪。了解恐嚇與傷害罪,能在遇到時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主張權益。

恐嚇罪

恐嚇罪指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的事,威脅他人,使其心生畏懼。例如恐嚇「小心你的家人」「要讓你身敗名裂」等,使被害人產生恐懼。重點在「以惡害通知、致生畏懼」,即使還沒真的動手。

傷害罪

傷害罪指傷害他人的身體或健康。從普通傷害到重傷,依傷勢輕重與情節,處罰不同。若因傷致死,責任更重。動手打人、造成他人受傷,就可能構成傷害罪。

分辨:恐嚇是「威脅、讓你害怕」(還沒動手也可能成立);傷害是「造成身體傷害」(已經動手致傷)。兩者都是保護人身安全的犯罪規定。

遇到了怎麼辦

意義

恐嚇與傷害罪保護人的身體與心理安全。遇到時,冷靜蒐證、報警、就醫、依法主張權益很重要。想了解告訴乃論的期限,可以看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的說明;涉及家庭成員可看保護令的說明。

動手查

告訴乃論保護令車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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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中立公民教育內容,僅說明制度運作、不代表任何立場,資料以官方公告為準。最後更新:202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