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很久,怕對方脫產怎麼辦?可以聲請假扣押、假處分。這篇說明這兩種民事保全程序,是實用的公民法律常識。
官司往往要打很久。如果對方趁機把財產轉移、脫產,就算你將來勝訴,也可能拿不到錢。「假扣押」與「假處分」就是為了先保全,避免將來求償落空。
這裡的「假」不是虛假,而是「暫時」的意思。假扣押、假處分是暫時性的保全措施,在正式判決確定前,先凍結或維持現狀,確保將來的權利能實現。
假扣押針對金錢請求。為了避免債務人脫產,債權人可聲請法院暫時查封債務人的財產(如存款、不動產),讓他不能任意處分,確保將來能強制執行受償。
假處分針對金錢以外的請求,或為維持一定的法律狀態。例如就有爭議的物品,暫時禁止對方移轉、變更現狀,以免將來爭議標的消失或狀態改變。
聲請保全通常要釋明請求與保全的必要,法院也常要求聲請人提供擔保(以免濫用、造成對方損害)。這是在「保全權利」與「保護被扣押人」之間取得平衡。
假扣押、假處分讓「贏了官司卻拿不到」的風險降低,是保障債權人權利的重要工具。它與支付命令、訴訟共同構成民事求償的完整配套。想了解快速討債,可以看支付命令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