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與少年是最需要保護的群體。這篇中立說明兒少權益的保障與責任通報制度,是每個大人都該知道的常識。
兒童與少年心智仍在發展,是最需要社會保護的群體。台灣有一整套制度保障兒少的權益、並防止他們受到傷害。這是每個大人都該知道的常識。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國家與社會應保障兒少的健康、教育、福利與安全,並以「兒少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這涵蓋從健康照顧、教育、到保護免於虐待、剝削與不當對待。
一個重要機制是「責任通報」:特定人員(如醫事、教育、社工、警察、村里幹事等)在執行職務時,若知悉兒少有受虐、遭遺棄、被剝削或其他傷害之情形,負有通報的義務。任何人也都可以主動通報(如撥打 113 保護專線)。及早通報,能及早介入保護。
兒少保護涵蓋:兒虐防治、性剝削防制、安置與輔導、觸法少年的保護處遇等。對觸法的少年,制度以「教育代替處罰」(少年事件處理法)為原則;對受害的兒少,則提供保護、安置與輔導。
兒少保護體現社會對下一代的責任——讓每個孩子在安全、有尊嚴的環境中成長。這需要制度,也需要每個大人的警覺與行動。想了解觸法少年的處理,可以看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