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48案委員許宇甄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具復議案針對之前院會對「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的決定提出異議,試圖改變現有決議;提案方對原決議有不同意見,希望重新審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復議,能幫助提案方實現其對法院組織法修正案的訴求,解決其對原決議的疑慮。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案方認為原決議有需要重新審議之處;疑慮:反對方可能認為原決議合理,無需變更。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案需謹慎評估各方意見,確保司法組織運作的公平與正義。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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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6-06-26,2026-06-3
案由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48案委員許宇甄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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