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6000000

「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最新進度
2026-06-30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建立明確的代理制度。針對檢察總長出缺、任期屆滿或懸缺期間設代理規範,限制長期或反覆代理。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避免未獲立法院同意之人長期代理檢察總長,維護檢察體系的民主正當性、中立性與運作穩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職務運作、全國檢察體系指揮監督,以及總統與立法院的人事程序。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十六條第二項及第四項相關規定,新增檢察總長代理之時限與不得反覆代理等規範(具體條項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防止以長期或反覆代理架空立法院同意權、確保代理僅具暫時性;疑慮:檢察總長攸關全國檢察指揮,代理受限若遇人事卡關,可能影響指揮監督連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檢察總長代理規範涉及檢察獨立與國會監督的平衡,可對照其他憲政機關代理修法一起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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