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主要目的是提高行政法院書記官和法警的職等和陞遷管道,改善審判輔助業務的品質和效率。同時,修正違反法庭秩序者的處罰方式,改採層級化處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行政法院的書記官和法警,提高他們的職等和陞遷機會,改善工作條件和留任率。同時,修正違反法庭秩序者的處罰方式,能更有效地遏阻違反法庭秩序的行為。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行政法院的書記官、法警和違反法庭秩序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包括書記官和法警的職等和陞遷管道,違反法庭秩序者的處罰方式等。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書記官和法警的職責繁重且具高度專業,提高職等和陞遷管道能改善審判輔助業務的品質和效率;違反法庭秩序者的處罰方式的修正能更有效地遏阻違反法庭秩序的行為。疑慮:該草案的修正可能會增加行政法院的運作成本和人力資源的調整;違反法庭秩序者的處罰方式的修正可能會引起部分民眾的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本草案時,需注意其對行政法院運作成本和人力資源的調整,以及違反法庭秩序者的處罰方式的修正可能引起的爭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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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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