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元之、羅廷瑋、黃健豪等18位委員提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修正草案,理由是酒駕件數仍高、毒駕件數近期暴增(引用2025年移送逾8,600件等數據),認為現行刑責不足以嚇阻。主張提高毒駕(不能安全駕駛)的基礎刑度與罰金,並強化累犯加重處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支持者認為可加重酒駕、毒駕的刑事責任與嚇阻力,回應社會對毒駕事故的高度關注,保障用路人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一般駕駛人、用路人、司法與檢測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敘明修正第185條之3以提高基礎刑度、提升罰金並強化累犯加重之方向,但未提供逐條對照數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現行刑責不足、毒駕暴增應提高刑度與罰金以強化嚇阻;疑慮:關注刑度提高的比例原則、毒品檢測與舉證標準,以及多案並陳時如何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屆有多個第185-3條毒駕版本,審查時常併案討論,可比較各版刑度與罰金高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